2月19日,“北京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新型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试点单位(第二批)”征集令发布,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商务局、市经济信息化局组织开展征集工作。3月8日前,想参与项目申报单位,需制定试点建设实施方案,并提交《北京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试点项目申请表》。
试点历程
1、2016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明确2017年北京市率先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新型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试点。
2、2017年12月,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城市管理委、市商务局(原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局(原市经济信息化委)发布了征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新型回收利用体系试点企业的通知,筛选确定了13家企业作为第一批试点建设单位。
3、2018年1月,北京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新型回收利用体系试点建设正式启动。
4、2019年2月,进一步完善北京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体系,第二批试点单位征集工作通知发布。
第一批试点单位:5类回收类型
互联网企业“互联网+回收”:深圳市爱博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拍拍蓝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光格网络科技北京第一分公司、北京有得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奇立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环卫企业依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网络回收:北京城市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中环创新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电器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回收:北京盛世欣兴格力贸易有限公司、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电器电子产品销售企业回收:北京节能环保中心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拓展服务范围回收: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思迪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第一批试点成果
试点建设一年来,取得了一定成效。据初步统计,2018年,13家试点单位共回收各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109万台,超过了计划回收量的16%。其中,回收产品中“四机一脑”类占比29%;消费类产品占比67%;其他类设备占比4%。
在回收体系建设过程中,试点单位充分利用已有成体系、分布广的各类网点资源,将服务范围扩大到北京所有行政区、将回收品类覆盖至全部类型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将服务对象扩展到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居民。
优秀代表推荐:作为试点单位之一的深圳市爱博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试点工作中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利用互联网+上门回收的模式在北京市区内开展家电回收服务。爱博绿不仅积极组织6家试点单位联合活动和多场社区活动,而且积极推进与生产企业、销售企业、拆解企业等合作,将线上线下相融合,探索回收新模式。爱博绿与苏宁合作,以社区为服务核心,共同解决家电回收“最后一公里”难题。
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4月,试点单位还自发成立了“北京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产业联盟”,共享信息和资源,协调解决共性问题。产业联盟成立以来,组织企业共同开展了10余场现场回收推广活动,联盟成员间就废旧家电拆解、废弃手机安全处置等达成了多项合作。
政府部门还支持行业协会、试点企业将试点建设中成果经验转化为引领行业发展规范,支持《废旧移动终端信息清除安全要求》《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分类与代码》《北京市电子废物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服务标准》等3项标准的研究制订。
第二批申报条件
1.重点支持与第一批试点企业在回收品类、服务范围、产业链互为补充的,愿意在产业联盟框架下开展工作,回收模式有创新的企业。
2.申报单位原则上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本市开展业务,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良好。
3.申报单位在自身主营业务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且具备在本市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工作的资金、人员、场地等条件。
4.申报单位须保证回收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全部进入合法渠道销售或拆解。在回收拆解过程中保证了电子产品的信息安全。
5.申报单位须制定完善的项目实施方案,提出试点期内明确、可统计、可考核的实施目标,并自愿接受经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的评估。
申报和实施流程
1.试点申请。
2019年3月8日前,项目申报单位制定试点建设实施方案并提交《北京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试点项目申请表》(纸质版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5号院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委员会 资环处,邮编:101160;电子版材料发送:zhengc@bjpc.gov.cn)。
2.专家评审。
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完成对申报试点实施方案进行评审,评审重点包括方案的可行性、预期效果的可达性、试点目标及实施进度的合理性等,申报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
3.现场踏勘。
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认为有必要的企业进行现场踏勘,查看企业回收业务开展、回收产品暂存、最终处置流向情况。
4.试点确定。
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评审结果最终确定试点单位。试点建设启动实施。
5.跟踪评价。
试点期内,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试点建设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跟踪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对试点工作进行调度。
6.终期验收。
2020年12月31日前,各申报单位完成对试点期间试点实施情况的总结,并向市发展改革委提交总结报告。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最终验收。
下载申请表格,争取成为北京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新型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试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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